為降低潛伏結核感染者因發病造成疫情傳播的風險,疾病管制署昨(27)日宣布,自106年元旦起擴大潛伏結核感染診斷及治療服務對象,凡曾為高傳染性結核病個案接觸者,可洽各地縣市衛生局,確認符合條件後會開立接觸者就醫轉介單,民眾可持轉介單至指定醫院進行檢查確認是否感染,並評估治療選擇。

根據文獻資料顯示,結核病接觸者若遭受感染成為潛伏結核感染者,兩年內發病風險最高,之後隨著時間逐年降低,但終生均有發病可能。疾管署表示,我國自97年起推動潛伏結核感染診斷及治療政策,並逐步擴大適用對象。

油煙處理油煙處理設備101年起由原先13歲以下結核病個案接觸者擴大至30歲(75年以後出生者)以下接觸者,今年3月1日起推動「潛伏結核全都治」後,適用對象已擴及至高傳染性個案之全文具用品年齡層接觸者。

疾管署說,為降低疫情風險,自明年1月1日起,除現有對象外,104年以前曾為高傳染性個案的接觸者也被回溯納入適用對象,預估將提供27,000人次檢驗及6,400人治療服務,可避免640人發病,也避免社區傳播。

此外,曾經完成潛伏結核感染檢驗為陽性者,若當時無法配合每天服藥9個月isoniazid處方而拒絕治療,現在也可以經合作醫師評估後使用「速克伏」短程治療處方,民眾如有使用需求可洽詢各縣市衛生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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